(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回應黎智英案判決時表示,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必然難逃法網,不論如何狡辯,事實與證據在法庭面前都會不攻自破,法庭的審判必定會揭露所有真相。鄧炳強從五大方面總結全案的事實,包括法庭證據、新聞自由、人權保障及國家安全風險等,嚴正回擊外部勢力及反中亂港分子顛倒是非,透過卑劣的政治操弄與謊言,企圖美化黎智英及其團夥的犯罪行為,並不斷抹黑香港特區政府執法行動與司法程序,甚至以所謂「制裁」等無恥手段,企圖恐嚇法官、檢控官、執法人員及其他特區政府官員,干預案件的公平審訊,對於這些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政府必定嚴正反駁,向香港市民及全世界揭示事實真相。
第一:絕無政治考慮
鄧炳強從五方面的事實一一反駁外部勢力的惡意抹黑和攻擊。第一,法庭的審訊公平、公正、公開。案件的審訊長達156天,法庭審視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及其他辯方證據,加上各方提交的總計逾1,000頁書面陳詞;黎智英本人亦花52天作供,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充分彰顯法庭嚴格依照法律與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預,更絕無所謂「政治考慮」。
第二:無關新聞自由
第二,本案的公開審訊,揭露黎智英多次勾結外部勢力,主動推動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制裁及敵對行為,明顯藉報道新聞為名,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鄧炳強指,沒有公信力的香港記者協會聲稱「有人從事新聞而身陷囹圄」,但今次黎智英案件與新聞自由絕無關係,只是黎智英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作幌子行禍港之實,其行可恥,其惡當懲。
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在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和出版等自由。
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新聞從業員和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包括刑事法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清楚列明,傳媒和工作人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和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三:危國安必懲治
第三,黎智英案及近年法庭就多宗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所作出的裁決,都證明香港國安法和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的相關法律,能夠切實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這一道堅實的法律屏障,有助於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避免香港和國家受到最大的傷害,產生不堪設想的後果。
第四:防範國安風險
第四,黎智英和他的團夥的犯罪行為證據確鑿、罪有應得,雖然法庭已經作出正義的定罪裁決,但在審訊期間,種種事件都揭露當前地緣政治形勢仍然複雜多變,香港特區仍然面對以下國家安全風險,包括:(一)外部敵對勢力一直以「黎智英案」抹黑攻擊特區政府,甚至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包括今年4月,美國再次將6位盡忠職守、致力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央及香港特區官員加入所謂「制裁」名單;上星期,美國又藉「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發表的所謂「二零二五年報告」,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發表無稽失實的內容,更對黎智英的羈管安排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二)至於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包括指明潛逃者及通緝犯,甘願淪為配合外部勢力「以港遏華」陰謀勾當的棋子,不但在外部勢力包庇下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甚至不顧廉恥,乞求外部勢力「制裁」國家及香港特區。例如「叫人衝、自己鬆」的許智峯,他公然乞憐美西方國家包庇黎智英,以及尋求協助將他釋放。通緝犯袁弓夷也公然聲援罪犯黎智英。
(三)外部勢力和他們的代理人繼續透過「軟對抗」,利用假新聞、假消息,企圖令市民不信任政府或對政府產生不滿。例如在黎智英案審訊期間,有人誣捏特區政府不向他提供醫療服務,拒絕他得到宗教服務,又指政府強制將他單獨囚禁,這些全部都是謊言。同時,不少國際組織和他們的喉舌,亦試圖製造自己站在維護人權等道德高地的假象,透過發表一些所謂報告,肆意對香港特區作出不實陳述,處心積慮希望加深各界對香港情況的誤解及偏見。
第五:羈管待遇一致
第五,外部勢力一直抹黑懲教署,包括指黎智英沒有獲得適切對待,事實上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不論他們的身份、地位,都會為他們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及健康的基本環境,亦會按照法例要求提供有益健康,與現行國際的健康指引相符的膳食。懲教署在處理黎智英案件上,俱採取以上的安排,與其他人沒有分別。
在醫療方面,黎智英在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完備,懲教署為所有在囚者提供的醫療服務,均為衞生署和醫管局所提供,在一般情況下,會由進駐懲教院所的醫護人員提供檢查和治療,並按個別在囚者需要,把個案轉介醫管局轄下的專科部門跟進。專業醫護人員會為病人提供最適切醫療服務,對所有在囚者一視同仁。
今年8月審訊時,黎智英表示心臟不適,懲教署除即時安排專科醫護人員跟進,更加安排黎智英佩戴監察心臟情況的儀器。在黎智英出庭應訊時,更有醫護人員陪伴,自此懲教院所每日俱替黎智英進行身體檢查,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亦向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對在懲教院所所獲得的醫療服務並無任何投訴,而法官更稱讚懲教院所的有關安排。
在宗教服務方面,懲教署有安排專責教士,按黎智英的意願提供宗教服務,包括領聖餐,至於外部勢力時常炒作的所謂單獨囚禁,事實是根據黎智英本人的意願,並由懲教署署長考慮相關因素,根據監獄規例,為了保障囚犯人身安全及福祉而作出的安排。懲教署亦設有一系列機制,例如透過太平紳士的定期巡查安排,確保在囚者的權利獲得保障。如在囚者有任何意見或不滿,可透過懲教署內部渠道或向申訴專員作出申訴。
鄧炳強重申,面對以上的國家安全風險和攻擊,特區政府必定會繼續嚴謹執行現行的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致力維護國家安全;而市民大眾亦必定要慎思明辨,絕對不要讓外部勢力及反中亂港分子誤導。
他感謝司法機構、律政司、警務處、懲教署及所有相關人士。他們在處理本案海量工作的同時,亦要面對外部勢力的抹黑、恐嚇甚至制裁,但他們依然無畏無懼、秉持專業,堅定依法履行職責,彰顯出對法治及公義的堅持。
警國安處:黎智英是黑暴亂局推手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法庭對黎智英案作出裁決後會見傳媒。他表示,審訊揭示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中,指揮《蘋果日報》策略性煽動年輕人進行反政府活動,他是整個亂局的推手。李桂華譴責黎智英利用年輕人幫助他完成反政府目的,把年輕人及學生當作「一個畫面」,讓他人的子女入獄,他操控《蘋果日報》編採及報道方針進行「煽仇」及「勾外」惡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李桂華表示,黎智英除被控三項控罪外,審訊亦揭露出一些值得留意的事件,包括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中的角色。在第134日審訊,黎智英在自辯中,集中討論由李卓人發動其中一個當時參加所謂「6·9大遊行」的Whatsapp群組的內容。黎智英親口承認,在6月8日發布由李柱銘提議的信息,希望多些年輕人參加所謂「6·9大遊行」,目的是企圖製造一個「畫面」,能夠凸顯出不同年齡層,尤其是年輕人都不滿及反對特區政府;「他的Whatsapp睇落去,李卓人即時回應,說出安排是怎樣,而且呼籲其他人繼續叫後生仔出來……」
策略性煽動青年反政府
李桂華指出,黎智英早在當年6月3日已下令高級員工訪問聯署的學生,目的是企圖激發更多學生參與遊行。除此之外,當時的《蘋果日報》在黎智英指揮下,推出「Video Talk」、「撐學生閱讀計劃」等項目,策略性煽動更多年輕人投入反政府活動;「令人髮指的是,原來對於黎智英之流的人而言,年輕人及學生只是一個畫面,要來幫他完成反政府目的,他(黎智英)都是有子女的人,為人父母,見到其他人的子女鋃鐺入獄,前途盡毁,我真係唔知他的感受是怎樣……其實他是整個亂局的推手,難辭其咎。」
李桂華指出,看到黎智英在整個庭審自辯中經常有兩種做法,第一是將所有責任推卸他人,特別是員工;第二是利用新聞自由作擋箭牌;但證據顯示,正如黎智英多次自認「I was the boss」、他才是老闆,才是整件事的始作俑者,他利用自身傳媒王國操控編採及報道方針,煽動市民仇恨特區政府,更加利用其財富與政治人脈從事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如今黎智英案獲公正裁決,李桂華認為這不僅是對反中亂港勢力的沉重打擊,更為社會劃定清晰的法律紅線,堅定捍衛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繁榮穩定。
斥黎女兒心懷不軌謊報父健康差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特別提到,有關黎智英的健康狀況問題,由2022年開始,尤其是外地別有用心的個人及機構,不斷炒作黎智英被所謂「虐待」,導致健康狀況轉差云云。但其實2024年9月,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已公開澄清,黎智英獲得適切的治療,包括他所患的糖尿病獲得護理等,李桂華說:「(律師)這個公布未有令這些人收手,仍繼續作出抹黑的行為。」最近一星期,黎智英的女兒亦加入抹黑行列,對外媒聲稱其父親視力及聽力愈來愈差,幾乎無法步行,但在黎智英昨日上庭聽取裁決時卻未見相關情況。
李桂華表示,黎智英的女兒亦曾聲稱,在2024年接到懲教署一名福利官通知指黎智英的身體好差,叫她不要再來探監,「但我哋(警方)睇過當日所有紀錄,發現並無如此紀錄,所以我可以在此說,這亦是一個心懷不軌的抹黑行動,是想中傷我們的制度。」
李桂華強調,每一個負責查案、檢控、審訊的執法人員,全部都意志堅定,不會畏懼外國的所謂「制裁」。另外,針對《蘋果日報》相關案件的法律程序尚未完全結束,包括被告有上訴權,部分程序仍在進行中,暫無法透露更多檢控計劃。
懲教署:羈管環境一視同仁
懲教署昨日在社交平台上就法庭對黎智英案作出的裁決發帖表示,會堅定不移依法做好羈管工作,同時會恪守一視同仁原則,繼續為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
懲教署表示,會一如既往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己任,竭力防範及打擊獄中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會繼續與相關執法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嚴防監獄成為反中亂港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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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何雪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