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泰金罚决字〔2025〕9号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2
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
泰金罚决字〔2025〕10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