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撐暴「奀星」阮民安,上月涉嫌在土瓜灣一間超市,盜竊花生、薯片、可樂等11件貨品,總值約144元,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本於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惟阮民安未有到庭應訊。裁判官陳志輝應控方申請,向阮民安發出拘捕令。阮民安9日晚上在其個人fb發帖文承認棄保潛逃離港,又語帶挑釁地稱根本無打算上庭應訊,被大批網民嘲諷和怒斥他是「懦夫」及謊言連篇。
警方今日表示,阮民安畏罪潛逃,行為可恥。阮民安不但沒有誠實面對自身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更混淆是非,肆意抹黑詆譭警方,試圖煽動市民憎恨和對抗特區政府,其公然挑戰法紀的行徑令人髮指,警方予以強烈譴責。警方警告,任何罪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警方必定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警方呼籲市民大眾要認清罪犯的真面目,慎思明辨,避免遭人誤導。
45歲的阮民安,被控於6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三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支桶裝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144.5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