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84票贊成、3票反對,三讀通過修例,將連續性合約「418」轉為「468」。
修訂將連續合約每星期工時門檻從18小時降至17小時。另外,假如某星期的工時少於17小時,只要該星期及緊接之前三星期的合計工時達68小時,則該星期仍被視為在連續性合約的僱傭期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418」已沿用多年,基於勞動市場的變化,以及為了讓僱員更容易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全面權益,政府在22年啟動檢討有關規定,勞顧會經深入討論後在去年2月達成共識。
他明白現在營商環境比較困難,但法律的修訂不是用於一時三刻,而是千秋萬世,希望議員能從互諒互讓的角度及香港整體利益支持修例。至於平台工作者,政府已開展工作,尤甚針對他們發生意外後的補償處理。
孫玉菡說,修例通過後,將在刊憲後6個月的首個星期日生效,期間勞工處會通過不同途徑宣傳及解說,並以淺白易明的方式,向公眾解釋修例。
(來源:香港電台)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