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句“乡土味”的普法,一场场“公道话”的调解,一个个“我满意”的回答……这些跃动的平安和谐“因子”,正让良法善治不断融入福建法治乡村建设的肌理之中。
从“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到乡村“法律明白人”,从“指尖”到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主动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据显示,“八五”普法以来,福建已累计创建131个国家级、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挖掘乡土特色,法治乡村建设有成效
什么样的普法才能“进村入户”“入脑入心”?为开展好乡村普法工作,福建瞅准丰富的乡土特色,从农田果园到滩涂渔排,从土楼围屋到红砖石厝,从“家乡人”到“身边人”,让普法工作充盈着“乡土风味”。
在朱子诞育地三明市尤溪县打造“蒲公英+朱子家训”模式,让“家乡人”朱熹的《朱子家训》焕发新的生机,将其倡导的“遵纪守法、崇德向善”等智慧融入“蒲公英”普法活动;在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的高山茶乡打造“蒲公英+议理堂”模式,不仅能够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还是集纠纷化解、普法宣传、道德评议为一体的平台;在宁德福鼎市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佳阳畲族乡工作室,针对海上纠纷、渔区矛盾等问题,为渔民和鱼贩“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海上渔排和海岛渔村。
普法进家门,更能带动乡风文明,福建省司法厅多措并举开展乡村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的部署,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主题活动,发挥“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作用,对热心村民进行普法志愿者培训、管理、服务、积分激励等工作。目前,全省已发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4389支、16.3万余人,开展服务活动4.48 万余场次,在广大乡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同时,福建省司法厅多管齐下开展法治乡村创建工作。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要求,完善和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探索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律诊所”等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全省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6.8万余名,并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减轻群众负担,公共法律服务显温度
12348热线平台作为群众线上申请法律援助的重要渠道,满足了群众法律援助“马上办、便捷办”需求,开通以来极大减少了群众“诉累”。福建持续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进“12348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一对一”指导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将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是福州市民的“菜篮子”基地之一。在直播带货热潮下,不少老菜农尝试直播卖瓜果蔬菜。“我不懂设置优惠名额,导致很多网友下单,实在兑现不了,这可怎么办?”“试水”直播带货的王大爷在平台卖葡萄时与消费者产生误解,通过12348热线平台求助,琅岐司法所联合市场监管、平台、协会等多方多次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同样的场景在南平市顺昌县有了新“解法”。林农老汪因为林权采伐审批受阻一事犯了难,“我爹去世前就把家里林木分配清楚了,兄弟姐妹都没有意见,怎么不让办理呢?”他在“顺昌掌上12348”发布求助信息后,村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联系林业站协调办理,耐心讲解财产继承协议办理的程序,告知准备佐证材料,一次性帮助完成签署财产继承协议书和办理采伐审批手续。基于顺昌县“村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这一创新举措,还助力了福建省地方标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的制定。
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福建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我们一直将农民工、妇女等作为乡村振兴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落实省内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域通办机制,方便农民工、村民等群体就近向全省范围内任何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福建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根治农民工欠薪等系列活动,近五年免收服务费1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超34亿元。目前,全省依法为农民工、村民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11.67万人次,其中提供法律援助 1.35万人次。
打好“平安结”,排查化解矛盾促和谐
如何将“矛盾结”转化为“平安结”“和谐扣”?福建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把矛盾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泉州市安溪县福田乡,新成立的乡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派出所、司法所、丰都村级林长等力量加入,迅速调解一起因施工导致损坏村民小组水渠灌溉工程的矛盾纠纷,这离不开构建的“专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调处纠纷模式;在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依托司法所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联动全镇各部门分管及负责人,统筹6个村级人民调委会、3个社区人民调委会,形成一体化联调联防联治,让群众处理矛盾纠纷从“多头跑”变成“一站解决”。
群众对高质量调解充满期待,为吸引年轻、专业、高水平的优秀人才加入调解员队伍,福建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原中央苏区县的龙岩市上杭县传承弘扬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探索创新“1334才溪工作法”,促进红色法治基因扎根新农村。从群众中培育2095名调解员、1592名红土网格员、1942名法律明白人、2761名法治带头人等前沿“哨兵”。“多亏调解员的努力,我家被占用的地才能顺利拿到应有的补偿。”才溪镇林先生有块“老山田”因修路被毁,镇里的调解员黄庆明了解情况后,联合镇村干部3次到现场勘查,走访老村民,最终通过分田簿和残留的田埂、水渠等确定了损害事实和面积。
放眼全省,在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有司法所民情收集员到“圩日议事”中了解群众的家长里短,有调委会调解员推动“倡导聘金彩礼不超过5万元”列入村规民约……这些平安力量交织出了“矛盾纠纷多元调,疑难杂症件件清”的和谐景象。目前,全省村居(社区)配备人民调解员5.6万人,5年来化解民间纠纷84.1万件,有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调解力量。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