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日(25日)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於將軍澳及牛頭角區進行「放蛇」,成功截獲2部私家車涉非法載客取酬,以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名,拘捕2名分別46歲及52歲本地男司機,兩名俗稱「白牌車」的涉案私家車,則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今日講述案情時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了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