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开封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王小改、朱小峰、宗海霞(均为阳光人寿开封中支个人代理人)因误导宣传,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0.1万元;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个人代理人培训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12.6万元;何利利(阳光人寿开封中支银保营销部销售支持岗)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吴素红(时任阳光人寿开封中支副总经理)因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个人代理人培训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杞县支行
汴金罚决字〔2025〕7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罚款30万元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
2
安迪(时任农发行杞县支行行长、客户经理)
警告
3
王小改(阳光人寿开封中支个人代理人)
汴金罚决字〔2025〕6号
误导宣传
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
4
朱小峰(阳光人寿开封中支个人代理人)
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
5
宗海霞(阳光人寿开封中支个人代理人)
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
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
汴金罚决字〔2025〕8号
一、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二、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三、个人代理人培训不到位
警告,并处罚款12.6万元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
7
何利利(阳光人寿开封中支银保营销部销售支持岗)
汴金罚决字〔2025〕9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
8
吴素红(时任阳光人寿开封中支副总经理)
汴金罚决字〔2025〕10号
一、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二、个人代理人培训不到位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开封金融监管分局